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:“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”。徽州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源远流长、博大精深,镌刻在徽州的山山水水里,浸润在徽州人民的心中。其所蕴含的思想观念、人文精神、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,依然影响着我们的思考方式和行为习惯。因此,我们应深入挖掘和阐发徽州文化的时代价值,将其深厚底蕴融入文明乡风建设,不仅能留住乡愁、传承文脉,更能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精神动力。
以文铸魂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。文化是民族的灵魂,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撑。徽州文化既重视个人的德行修养,亦强调家庭伦理与社会责任的统一,为培育文明乡风提供了深厚土壤。徽州历史上的乡规民约、家训家规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规范,如崇文重教、勤俭持家、诚信友善等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,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,积极引导人们讲道德、尊道德、守道德,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,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。其一,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,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、重民本、守诚信、崇正义、尚和合、求大同的时代价值,为社会主义乡风文明建设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。其二,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,将大家认同的道德规范转化为可感知、可实践的日常生活准则,浸润于人们的日常生活,春风化雨,润物无声。其三,树立道德标杆,定期开展“好公婆”“好媳妇”“全村好人榜”“十星农户”等评选活动,发挥榜样的力量,用身边人、身边事启迪和教育村民,提高村民的思想道德水平。
以文善治,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。文明乡风建设是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。徽州自古尚礼、重和合,在社会治理中秉持“礼法合治”之道。这些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乡村治理相结合,能够为我们探索多元纠纷解决之道提供宝贵经验。一是发挥村民主体性,引导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治理,通过议事会、道德评议会、红白理事会等,采取“民事民议、民事民办、民事民管”的模式,实现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。二是发挥乡土社会邻里和睦、守望相助的优势,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,创新农村志愿服务模式,让“小红帽”“红马甲”等志愿服务队伍在关爱留守老人、留守儿童及化解邻里纠纷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。三是推进“新乡贤培育计划”,通过设立新乡贤协商议事站的方式,将他们柔性嵌入乡村治理结构中,为文明乡村建设注入更多智慧和力量。
以文化人,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。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,是文明乡风建设的关键环节,也是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需求的迫切需要。“德从宽处积,福向俭中来”“孝悌忠信,礼义廉耻”。这些根植于乡土社会的家训家规展示了徽州文化“尚俭、重礼、崇文、贵和合”的内核,为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尚提供了实践参照。一方面,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,将徽州文化中的孝老爱亲、勤俭持家、诚实守信、扶弱助残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理念写入乡规民约,明确负面清单,加强治理。另一方面,加强正面引导,依托农村文化大讲堂、家风讲坛等形式,运用新媒体、短视频等传播手段,让优秀的传统文化深入人心,潜移默化地改变村民的传统观念,推动树立正确的婚恋观、家庭观,形成文明节俭、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尚;在春节、端午、中秋等传统节日,举办极具徽州特色的民俗活动,以文化人、成风化俗,培育“健康向上、丰富多彩”的生活新风尚。同时,在推进移风易俗的过程中,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相适应,充分尊重当地习俗,充分考虑群众习惯和接受程度,让文明乡风建设真正落地生根、深入人心。
以文筑基,焕发传统文化新活力。文化传承是文明乡风的根基。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,加强乡村文物、传统村落、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,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。广泛动员村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,将保护要求写入村规民约,让生活在乡村的村民成为文化遗产的保护者和传承受益者。通过编撰村史村志、建设农耕博物馆、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研究等方式,留住乡村文脉,增强村民文化自信。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,加大文物建筑保护力度,盘活古祠堂、古民居、古牌坊、古园林、古庙、老街等文化遗产,融合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介,紧扣古韵、乡愁、宗亲等情感触点,发掘其文化意蕴、景观美学和教育价值。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,与农业、旅游业等各领域创新融合,催生出“文化+”“旅游+”“非遗+”等新产业和新业态,让村民在文化传承与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,实现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。构建“自然生态+历史名人+传统技艺+空间场景”的多元IP体系,贯通业态策划、村庄规划、产业植入、品牌营销、形象提升全链条,让徽州文化在产业振兴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。
文化兴则乡村兴,文化强则乡村强。让徽州文化融入乡村建设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不竭的精神动力,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。(汪艳琴)
(一审:焦莹 二审:胡敏 三审:程薇)